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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电解铝产能过剩调控短期效果难显现

  2013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措施严控电解铝产能过剩问题。2013年7月,经历了铝产业上半年的大面积亏损后,工信部发布了酝酿已久的《铝行业规范条件》(简称《规范条件》),对2007年颁布的《铝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2013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针对电解铝行业明确制定了化解产能方案;2014年1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共同出台《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从分档电耗不同电价、企业直购电以及地方电价补贴三方面对电解铝企业用电进行了规范说明。

  上述政策明确提出了“遏制铝行业重复建设,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矛盾”的调控目标。具体来看:一、在准入的起步规模、工艺装备、节能环保、综合利用等方面,均提高了准入门槛,有利于大幅提高能耗环保标准,与当前国内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着力化解工业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的宗旨不谋而合,这将迫使越来越多不达标的小冶炼厂关停。二、要求电解铝企业在2015年底前,淘汰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同时提出严禁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通过实行阶梯电价,运用价格杠杆加快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三,明确提出国内新增电解铝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必须要有氧化铝原料供应保证,并落实电力供应、交通运输等内外部条件,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能源丰富地区建设电解铝生产基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中诚信国际分析师韩晟认为:“2013年以来多项政策的出台将对我国电解铝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提高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政策,有助于为现有铝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长期来看,上述政策从根源上约束了行业产能的盲目扩张,因此对铝行业产生的影响还是巨大的。但针对目前现状,随着铝价的持续下行,我国部分铝企维持正常经营已经十分困难,对于依靠各地政府电价政策支持的部分电解铝企业,短期内经营状况尚无法改善,各地政府难以真正做到袖手旁观,严禁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难以严格执行,新政策的执行力有待检验。此外,近年来我国新疆、甘肃等西部地区电解铝产能扩张迅速,全国淘汰落后产能速度不及新增速度,化解产能过剩效果短期内难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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