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

13713999008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质检总局同意广东省筹建国家铝型材及门窗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铝型材及门窗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的批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质监局关于筹建国家铝型材及门窗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的请示》(粤质监〔2015〕11号)收悉.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安排以及《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国质检科〔2012〕604号),经研究,同意由你局负责在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铝型材及门窗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请你局积极落实地方政府投入,抓紧组织做好各项筹建工作,于本批复下达3个月内将筹建任务书、落实投入情况等相关材料上报总局,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在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后,由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

    质检总局

    201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认监委,监督司、科技司.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5年9月24日印发

文章标签:

微信客服

13713999008
X

13713999008

已复制以上号码

请前往微信

添加好友